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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工藝交流館展覽申請作業要點

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
工藝交流館展覽申請作業要點

一、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(以下簡稱本館) 為鼓勵國內外木工藝特展、提供木與異材質結合創作交流策展空間,以推廣生活工藝及工藝美學,本館以「工藝交流館」為展示空間,公開徵求展覽提案,歡迎工藝創作者、設計師、工藝協會提出展覽計畫,以此制定要點。

二、承上,申請要點相關規定說明如下:

(一) 為本館邀請展出者得免予審查,由本館邀請及安排檔期。
(二) 申請資格:不限國籍,凡從事工藝相關藝術創作、策展之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,致力工藝技術傳承與推廣,並能配合工藝交流館策展方向,及推展全民生活美學、工藝教育使命者。
(三) 申請類型與內容:為木材質或複合媒材,以及能與大溪文化特色結合等相關創作品或裝置,以能配合展示空間,不破壞展場之硬體結構為主。
(四) 申請辦法:108年5月25日起至7月10日止,本館辦理公告申請作業,每一檔展期原則為三個月(約九十天),預定108年9月至109年5月為展覽檔期。
(五) 審查程序:分為初審及複審,完成後將以書面通知入選者、公告入選名單於本館網站,並安排展出檔期,。
(六) 保證金:本館核定展出日期2週(15日)前,須繳納場地保證金(新台幣5,000元)。
(七) 展覽須知將依本館「展示設備進、退場作業須知」及歷史建築(文資法)相關規定辦理。

三、檢附工藝交流館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及相關文件檔案(包含:展覽計畫申請書、展覽合約書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、展示設備進、退場作業須知、放棄展覽切結書、工藝交流館平面配置圖)。

連絡資訊:03-3888600#225 典藏展示組邱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