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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學校機關團體預約導覽申請辦法

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
學校機關團體預約導覽申請辦法
一、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公益性質團體參觀、維持導覽參觀品質以及維護歷史建築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適用對象:1.政府機關。2.政府立案之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團體,可預約團體導覽。3.政府立案之公私立社會福利團體與社會福利工作機構:以身心障礙團體、經濟弱勢團體與弱勢家庭、新住民、原住民等社福團體為主。
(二)人數限制:申請團體參觀總人數達15人以上,方可申請預約團體導覽服務。為維持參觀品質及維護歷史建物,同一場次僅受理70人以內團體導覽解說服務。
(三)為提倡專業導覽解說服務、使用者付費原則及協助轄內文化旅遊發展,目前本館只開放政府機關、學校團體及社會福利團體與社會福利工作機構申請免費團體導覽。非適用本申請辦法之對象,如需導覽服務,請自行電洽相關導覽協會團體。
三、服務場次
(一)本館平日開館時間,上午時段以及下午時段各一場次。
(二)本館平日開館時間,為週二至週五,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,請注意本館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的開館日公告。
(三)每一場次導覽時間需滿60分鐘。若團體導覽行程未滿60分鐘,建議自行參觀,逕洽各館舍服務員及志工能提供簡單解說。
四、申請程序
(一)採預約制度,學校機關團體須至少於參觀日期前14個工作天提出申請。依申請先後順序安排導覽,導覽時段上下午各一場次,額滿為止。
(二)於本館官方網站下載「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學校機關團體預約導覽申請表」,將表單填妥後回傳信箱:033888600a304@gmail.com,或傳真(03)388-8907,且以電話確認。
(三)政府機關、學校團體、社福機構須於參觀日期前14個工作天行文至本館,並檢附正本「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學校機關團體預約導覽申請表」,且以電話確認。
(四)本館將在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電話聯繫申請人確認申請內容並以電郵確認導覽行程。
(五)未完成申請程序或有內容不完備、不實之情形,本館得不受理申請或取消行程。
(六)申請時段若已額滿,行程將改為自行參觀或請自行電洽相關導覽協會團體。
五、申請須知
(一)本館館舍空間屬歷史建築,為維護團體導覽品質及歷史建物,若團體人數超過30人,將分組進行導覽。
(二)行程、人數若有變動,請務必於參觀日期前3天致電及電郵通知,若未通知或逾時通知,本館得取消行程。
(三)凡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者,請事先告知本館;無故未到或遲到20分鐘以上者,本館得取消行程。
六、申請團體若有下列情形者,將不再接受相同團體之預約申請:
(一)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,且未事先告知本館者。
(二)非遇天災人禍不可抗力之情形,遲到逾20分鐘以上者。
(三)違反本館參觀須知,情節嚴重者。
(四)前項情形,本館得依個案情節裁量之。
七、本館團體預約導覽服務窗口
教育推廣組公共服務專員范先生或張先生,電話:(03)388-8600#304。
八、本辦法經公告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