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定1年期補助:受補助單位應於114年11月19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函送下列資料至本館辦理結案核銷事宜。
1. 成果報告書及相關附件資料(如展示與活動照片圖文、出版品等)1式3份。
2. 全案預算及實際收支總表、預算數與實支數對照表1式3份。
3. 支出憑證簿、結報明細表與全案原始憑證正本1份。
4. 第2期款領據、通匯同意書、存簿封面影本各1份。
5. 成果電子檔各1份(含結案文件及計畫執行之影音、照片紀錄等)。
6. 著作利用授權書1份。
核定2年期補助:受補助單位應於114年12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函送下列資料至本館辦理結案核銷事宜。
1. 114年進度查核表。
2. 114年經費結報明細表與原始憑證正本及相關核銷證明附件1份。
3. 第2期款領據、通匯同意書、存簿封面影本各1份。
4. 成果電子檔各1份(含第1年計畫執行之影音、照片紀錄等,無則免付)。
5. 著作利用授權書1份(第1年成果,無則免付)。